經濟部今 (19) 日召開 111 年第 2 次電價費率審議會,會後決議指出,儘管國際燃料價格仍處高檔,但考量 7 月才剛調漲電價,且國內通膨仍具不確定性,因此決議此次電價不調整,維持平均電價 2.8458 元 / 度,另外針對高壓用戶祭出兩措施,包括延長夏月電價期間、調降非夏月電價。
經濟部表示,近期經濟成長趨緩影響能源需求略降,原油價格稍有回檔,但國際天然氣現貨價格仍屬高檔,煤價也在歷史高價水位,台電燃料成本壓力未見緩解。
各國在此次燃料價格高漲下,均面臨能源價格調漲、物價上漲的衝擊,審議會考量今年 7 月剛調漲電價,可為台電增加約 288 億元收入,加上國內通膨壓力仍大,電價調整為影響物價因素之一,為維持物價穩定,因此不調整本次電價。
經濟部也補充,7 月進行電價調整,只是讓台電在承受虧損同時,仍有最低限度的財務能力支持營運,但為確保台電可持續投資穩定供電,已規劃編列 1500 億元增資計畫,用於建設、協助與推動電源開發及投資電網建設韌性,審議會也建議台電應研提財務改善方案,並由經濟部督促。
另外,因應氣候變遷影響,審議會已多次討論高壓用戶擴大夏月電價議題,由於氣候變遷頻頻發生,導致 5 月易早熱、乾旱現象,10 月也常有秋老虎、導致氣候炎熱,尤其 10 月進入空污季,高達 270 萬瓩的燃煤機組因環保停機,導致 5 月及 10 月常發生用電量仍高但供電能力較低的情況。
為引導用電大戶調整生產排程及提高節電誘因,審議會決定擴大高壓用戶夏月電價期間,由原 6 月至 9 月擴大為 5 月下半月至 10 月上半月 (5/16-10/15),自 112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而因夏月時間拉長 1 個月,自 112 年元月起的非夏月電價將先調降,以維持全年平均電價不變。
台電預估,此措施搭配需量反應可使尖峰用電再減少 50 萬瓩,相當於台中一部機組的發電量,可確保尖峰供電穩定,也為加強輔導用戶,將延長電價時間帶調整試辦至今年 1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