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今 (28) 日委員會議通過,華新麗華 (1605-TW)、盧森堡商 Walsin Lihwa Europe SARL、盧森堡商 MEG S.A. 與義大利商 Cogne Acciai Speciali S.p.A.(CAS) 結合案。公平會認為,此結合案對市場無影響,沒有限制競爭的疑慮,因此不禁止此結合案。
華新透過新設公司盧森堡商 Walsin Lihwa Europe SARL,間接持有 CAS 超過三分之一股權,且控制 CAS 的業務經營及人事任免,依法向公平會提出結合申報。
公平會表示,華新與 CAS 均產銷不銹鋼鋼胚、盤元、直棒等產品,具有水平競爭關係,不過不銹鋼鋼胚是不銹鋼盤元 / 直棒的上游主要原料,不銹鋼盤元也是不銹鋼直棒的上游原料,雙方也具有潛在垂直供應關係。
公平會補充,由於 CAS 主要經營歐洲市場,去年沒有銷售產品至台灣,此結合案完成後,華新在既有的不銹鋼鋼胚 / 盤元 / 直棒業務不受影響,在國內還是面臨其他國內外業者競爭。
公平會審議後認為,雙方結合尚無限制競爭的疑慮,依公平法第 13 條第 1 項規定,不禁止其結合。
華新取得 CAS 股權後,看準 CAS 生產高值化特殊鋼種,主要應用在汽車、油氣、航太等,汽車領域比重達 30%,與賓士、BMW 等大廠都有緊密合作,加上年產能約 22 萬噸,除了拓展不銹鋼全球市場外,將藉由 CAS 擴大車用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