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公司代號:2371
公司名稱:大同
發言日期:2022/11/10
發言時間:19:48:56
發言人:林宏信
1.事實發生日:111/11/10
2.公司名稱:大同股份有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0803038431號函辦理,公告
111年度本公司資金貸與中華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映)改善計畫之執行情形
6.因應措施:
華映於108年9月18日董事會決議依公司法第211條規定向法院聲請宣告破產,
嗣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於111年8月29日裁定宣告破產。
針對華映之債權,本公司已依法向破產管理人申報債權,將密切追蹤破產管理人
就華映資產處分之進度。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