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 (17) 日拍板通過有台版晶片法案之稱的《產業創新條例》第 10 條之 2、第 72 條修正草案,對此,國發會主委龔明鑫說,全球各國都有提出類似晶片法案的優惠措施吸引半導體產業進駐,台灣在半導體製程領先全世界,更要站穩利基、持續發揮優勢,落實將先進製程留在國內,奠定未來競爭基礎。
行政院今日通過《產業創新條例》第 10 條之 2、第 72 條修正草案,後續將送交立法院審議,預計在明年元旦上路、實施至 2029 年底,其中,針對前瞻創新研發投資抵減將從原 15% 提升至 25%,購置用於先進製程設備投資抵減,達一定規模,也可抵減當年度 5%。
龔明鑫說,全球產業發展有數位轉型、供應鏈移轉、淨零轉型等重要趨勢,而半導體發展正是數位轉型、淨零轉型的重要核心,同時也是供應鏈移轉的重要議題,因此,全球各國對半導體布局都非常強烈。
龔明鑫進一步指出,美國提出晶片法案,甚至對中國做出限制,其他包含日本、歐洲、德國等先進國家,也各自提出現金補助或稅率優惠,希望吸引半導體產能重建,印度等其他開發中國家同樣積極布局。
有關台版晶片法案議題,龔明鑫透露,經濟部 10 月 27 日在行政院會報上就提出一個半導體發展策略方向,行政院長蘇貞昌也特別裁示,政府要提供相關措施支持先進半導體持續在台灣投資或持續營運,而產創條例第 10 條之 2 修正,就是整個政策重要的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