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處分紫光集團股權一事,鴻海 (2317-TW) 表示,因時序已屆年底且程序上尚無法定案,為避免此案延宕而可能產生諸多不確定性,或影響後續投資布局與資金運用彈性。
鴻海旗下工業富聯 (601138-CN)7 月透過持股 99.99% 的興微基金,斥資人民幣 53.8 億元轉投資晟粵廣州,晟粵廣州再持有北京智廣芯控股 20% 股權,而北京智廣芯控股透過司法重整取得紫光集團 100% 股權。
不過,鴻海 16 日深夜公告,興微基金處分晟粵廣州所有持股,處分總金額人民幣 53.8 億元,等同於鴻海集團對紫光集團的間接持股降為 0%。
而鴻海當初投資紫光時,引發市場高度關注,鴻海也對外說明,除了是財務投資外,新紫光主業包含 IC 設計、交換機、路由器以及伺服器等,也符合集團發展所需。
但隨著程序上尚無法定案,鴻海也決議,出售紫光持股,藉此保留資金彈性運用,以因應後續投資及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