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今 (21) 日公告明 (2023) 年綜所稅免稅額、扣除額等相關調整結果。因 2022 年的物價漲幅未達 3% 法定調整門檻,因此免稅與扣除額仍維持現狀不變,一般免稅額仍是 9.2 萬元、單身者標準扣除額仍是 12.4 萬元,將在 2024 年 5 月申報綜所稅時適用。
財政部表示,包括綜所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課稅級距及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依規定當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指數漲幅超過 3%,將按上漲程度予以調整。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2023 年度與綜所稅相關的 6 大項目與 2022 年度相比,消費者物價漲幅指數為 2.98%,儘管接近 3% 調整門檻,但仍因未達法定門檻,因此依規定不予調整。
換言之,2023 年度的綜所稅免稅額仍維持 9.2 萬元不變、單身者的標準扣除額仍是 12.4 萬元、有配偶者標準扣除額則是維持 24.8 萬元、薪資所得與身心障礙的特別扣除額也維持 20.7 萬元。另外,區分稅率的課稅級距門檻也不予調整。
至於遺產稅和贈與稅的免稅額,賦稅署表示,因最新物價水準與 2022 年度相比,漲幅低於 10% 的法定調整門檻,因此 2023 年度遺產稅、贈與稅的的免稅額仍分別維持 1333 萬元、244 萬元不變。
另外,營利事業及個人免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 (最低稅負制),依規定當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指數漲幅累計達 10% 以上,將按上漲程度予以調整。
賦稅署表示,現行營利事業適用金額,是從 2013 年度起,從 200 萬元調整為 50 萬元,2023 年度適用的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與 2013 年度相比,漲幅為 10.55%,已達調整標準,根據上漲程度調整為 60 萬元,預估稅收影響數約 4500 萬元。
至於個人適用金額,由於上次調整年度為 2014 年度,而 2023 年度適用的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與 2014 年度相比仍未達應調整標準,因此不予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