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款
公司代號:8933
公司名稱:愛地雅
發言日期:2023/01/10
發言時間:18:18:28
發言人:賴名美
1.事實發生日:112/01/10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IDEAL EUROPE SP.ZO.O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權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832,83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30,3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4,634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44,934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子公司營運資金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不適用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20,49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4,527
5.計息方式:
利息以台北外匯經紀(股)公司6個月TAIFX利率計算
(目前5.25%計),分次視資金需求動撥。
6.還款之:
(1)條件:
分次視資金需求動撥,一年期需償還。
(2)日期:
每月逐次付息。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44,93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0.29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