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款
公司代號:6209
公司名稱:今國光
發言日期:2023/01/13
發言時間:16:34:55
發言人:林炳鏻
1.事實發生日:112/01/13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今國光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為持有本公司100%股權之母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98,187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343,952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43,952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87,904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支應營運週轉金所需;部份資金貸與餘額到期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742,286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7,316
5.計息方式:
不適用
6.還款之:
(1)條件:
不適用
(2)日期:
不適用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687,90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1.31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接受貸與公司為持有本公司百分之百股權之母公司,並無應收款項回收風險。
2.原資金貸餘額為美金11,200千元,將於112.1.20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