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款
公司代號:4545
公司名稱:銘鈺
發言日期:2023/01/16
發言時間:17:09:01
發言人:蕭佳伶
1.事實發生日:112/01/16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銘鈺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百分之百持股之母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01,561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67,09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67,09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為支應母公司銘鈺資金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77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55,460
5.計息方式:
將依照ESTEEM KING LIMITED之資金成本及金融市場狀況與銘鈺另行議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