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豐:更正限額--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資金貸與子公司(Sheh Fung Screws Viet Nam Co., Ltd.) 美金300萬元,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以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3款

公司代號:2065

公司名稱:世豐

發言日期:2023/01/16

發言時間:18:44:02

發言人:陳秀珠

1.事實發生日:111/12/23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Sheh Fung Screws Viet Nam Co., Lt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股之越南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56,64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92,295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2,295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越南子公司建廠及設備訂金所需,短期融通資金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19,93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282

5.計息方式:

資金貸予期間為1年(額度內循環動用)、年息以2%計(視央行公告機動調整,

不得低於本公司向金融機構借款之平均利率)。

6.還款之:

(1)條件:

到期本利一併償還

(2)日期:

依首次動撥日起算一年為到期日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92,29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89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使用之匯率係參考台灣銀行事實發生日之收盤匯率。

(2)額度內循環動用,實際動撥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3)對同一貸與對象於董事會決議之一定額度及不超過一年之期

間內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公開發行公司或其子公司對單一

企業之資金貸與之授權額度不得超過該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