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譽電:本公司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本公司股票自民國112年2月10日起停止公開發行。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3款

公司代號:6247

公司名稱:淇譽電

發言日期:2023/01/17

發言時間:18:36:48

發言人:謝慶雲

1.事實發生日:112/01/17

2.公司名稱:淇譽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一、本公司於民國(下同)111年11月30日

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本公司擬以股份轉換方式成為福譽

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百子公司案,及通過本公司於

股東會決議通過本股份轉換案後,擬辦理有價證券終止

上櫃暨停止公開發行案。本公司依相關法律規定向財團

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股票終止上櫃買賣

並經核准在案。

二、本公司依法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停止公開發行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2年1月17日金管證發字

1110368225號函核准本公司股票自112年2月10日起停止股

票公開發行,並於112年1月17日到文通知。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