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公司代號:1516
公司名稱:川飛
發言日期:2023/01/18
發言時間:17:22:52
發言人:陳禕帆
1.事實發生日:112/01/18
2.公司名稱:川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分派111年度員工酬勞為新台幣960000元,
董事酬勞為新台幣630000元,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2)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與認列費用年度估計金額無差異,
均以現金方式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