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公司代號:2380
公司名稱:虹光
發言日期:2023/01/30
發言時間:16:11:39
發言人:郭龍章
1.事實發生日:112/01/30
2.公司名稱:虹光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1年現金增資股款繳納催繳期間自111年12月28日至112年01月30日
15時30分止。
6.因應措施:
(1)未於催繳期間繳納股款之股東及員工,自112年01月30日15時30分停止繳納並
喪失其權利。
(2)本公司現金增資已於111年12月30日收足股款,並於112年01月05日以股款繳
納憑證上市買賣。
(3)股東及員工已於催繳期間繳足股款者,所認購之股數將於112年02月17日劃撥至
貴股東及員工指定之集保帳戶。
(4)貴股東及員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