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公司代號:1589
公司名稱:永冠-KY
發言日期:2023/01/31
發言時間:14:04:06
發言人:蔡樹根
1.事實發生日:112/01/31
2.公司名稱:永冠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本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發行中華民國境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111年12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6596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以112年1月31日為轉換價格訂價基準日,本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訂為每股新台
幣62.3元,轉換溢價率為1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