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款
公司代號:3444
公司名稱:利機
發言日期:2023/02/02
發言時間:13:42:08
發言人:盧修滿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增資基準日期:112/02/02
2.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3.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日期:112/01/05
4.董事會決議(追補)發行日期:111/11/03
5.發行總金額及股數:
發行總股數:5,000,000股。
發行總金額:50,000,000元。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7.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8.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9.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50元。
10.員工認股股數:保留增資發行新股總數10%計500仟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11.原股東認購比率:80%計4,000仟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
股東持股比例認購之,每仟股可認購102.26364149股。
12.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提撥增資發行新股總數10%計500仟股,委託證券承銷商採公開
申購方式對外公開銷售
13.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
過戶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成整股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
購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5.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以改善財務結構。
16.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2/02/15
17.最後過戶日:112/02/10
1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2/11
1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2/15
20.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款期間:112年02月17日起至112年02月23日止。
(2)特定人股款繳款期間:112年02月24日起至112年03月06日止。
21.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2年02月02日。
22.委託代收存款機構:彰化商業銀行西屯分行。
2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彰化商業銀行中港分行。
2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2年01月05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6728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如因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券商公會指示或要求,或因主客觀環境需
要變更本次現金增資行之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
、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定可能產生之效益或其他相關事宜,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