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庫署今 (2) 日公布去 (2022) 年度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執行結果,實際收入 3858 億元,較預算通知分配數增加 774 億元,其中,撥給地方的普通統籌分配稅款的實際收入,較預算通知分配數增加 729 億元,高於原本預估數 650 億元。國庫署提醒,獲配款項應優先用來還債。
財政部國庫署表示,去年度的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執行結果,實際收入數 3858 億元,較預算通知分配數 3084 億元,增加 774 億元,其中來自國稅部分,所得稅增加 437 億元、營業稅則增加 370 億元。
另外,貨物稅減少 30 億元,而納入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屬地方稅的縣市土增稅則減少 3 億元。
國庫署表示,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屬於受分配地方政府稅課收入,應按實際收入數撥付,原則上會在年度中根據預算通知分配數按月平均撥付,如果實際收入數超過預算通知分配數,則在預算整理期間結束後,也就是隔年 1 月 15 日後辦理第 13 次撥付作業。
國庫署指出,2022 年度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實際收入數較預算通知分配數增加 729 億元,包含利息收入 1.3 億元,按公式設算分配後,已在 2023 年 1 月 18 日完成撥付作業。
國庫署提醒,各地方政府應就其獲配款項優先用來償還債務,如果非用於償還債務也應審慎規劃妥善運用,避免不經濟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