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錩: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120380111號函指示辦理本公司之子公司資金貸與改善計畫。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3款

公司代號:5014

公司名稱:建錩

發言日期:2023/02/03

發言時間:16:30:49

發言人:宋玟慧

1.事實發生日:112/02/03

2.公司名稱:建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120380111號函指示辦理。

6.因應措施:本公司111年11月份申報子公司江蘇藍博萬金屬製品有限公司

資金貸與昆山藍博萬金屬製品有限公司,因將超過正常授信期間3個月以上

之應收帳款轉列資金貸與,致資金貸與餘額65,250仟元逾個別對象限額

40,421仟元。

以上本公司已訂定改善計畫,並依改善計畫確實執行,逐季提報董事會控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