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
公司代號:8068
公司名稱:全達
發言日期:2023/02/06
發言時間:14:28:10
發言人:黃立維
1.事實發生日:112/02/06
2.公司名稱:全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鏡週刊
6.報導內容:112年2月6日鏡週刊報導「上櫃公司涉假帳 廠商自首鉅額假買賣 全達涉
及財報不時疑雲」之新聞內容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針對112年2月6日鏡週刊「廠商自首鉅額假買賣 全達涉財報不實疑雲」系列
報導中內容提到「該批晶片所創造的營收約3.2億元,金額占當年度營收3.6億元高
達9成」,內容明顯與事實不符,本公司在此做出下列澄清聲明:
1.本公司110年度與巧連相關之晶片交易,此交易均有金流與物流,全達已備妥
相關交易憑證足以證明為真實交易。
2.進行該交易前,本公司已判斷應以交易淨額列為營收,而該交易當年度於公告及
財務報表所列示之營收,僅占全達當年度營收比率不到1%,該交易之款項均已收回
並無新聞內容所述交易該批晶片所創造的營收約3.2億元金額占當年度營收3.6億元高
達9成之情事。
鏡週刊報導已嚴重影響本公司名譽,本公司正收集準備相關事證,對週刊及記者之不
實報導提出法律訴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