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財長遭質疑國產署任內標售國有地助長房價 財部反駁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財政部長莊翠雲。(鉅亨網記者郭幸宜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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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財政部長莊翠雲擔任國產署署長期間大量標售公有地,間接助長房價,財政部今 (6) 日澄清,莊翠雲執掌國產署時,國產署已執行大面積國有土地不出售政策及法令規定,駁斥外界傳言。

財政部發布新聞稿指出,行政院在 2012 年修正公布國有財產法,明定無預定用途的國有非公用空屋、空地,面積 1650 平方公尺以上,不得辦理標售,莊翠雲是在 2013 年到 2016 年擔任國產署署長期間,國產署已執行大面積國有土地不出售政策及法令規定。

至於報載陸保廠土地標售底價 74 億未考量社會住宅,財政部澄清,陸保廠共分為 A、B、C、D、E5 處基地,其中 A(約 0.56 公頃)、B(約 0.9 公頃) 基地已由台北市政府興建社會住宅,C(約 1.59 公頃)、D(約 1.2 公頃)、E(約 0.83 公頃) 基地則經國產署 2021 年 1 月 27 日召開會議,為解決政府推動社會住宅政策需求並兼顧國家整體財政目的,因此決議將 D、E 基地由住都中心評估規劃作社會住宅使用。

另外,C 基地則由國產署依國有財產法等相關規定以公開招標設定地上權方式活化運用,標脫後之權利金及地租收入,可挹注國軍老舊營舍改建基金。

財政部指出,國產署已配合內政部指示住都中心興辦社會住宅,提供出租 25 處、10.34 公頃土地,捐贈 73 處、17.12 公頃土地及 102 筆房屋,出售 21 處、9.73 公頃土地予該中心,目前國產署已出租 9 處、捐贈 21 處及出售 15 處土地及捐贈 102 筆房屋。

國產署並配合保留 578 筆國有土地、1 處國有房地 (土地面積 75.08 公頃,房屋 13 戶) 供營建署及地方政府辦理社會住宅先期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