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遭逢百年強震,為協助土國重建各界善款持續湧入,財政部今 (9) 日表示,民眾如果透過賑災專戶捐款,可全額列舉扣除;但如果是透過民間慈善團體捐贈,因屬於對機關團體捐贈,其中個人可在綜所稅總額 20% 額度內扣除,營利事業則有 10% 額度。
土耳其 2 月 6 日凌晨發生芮氏規模 7.8 級強震,死傷人數至今仍持續攀升中,為協助土國災民重建家園,各地紛紛發起捐款賑災活動,民眾可透過衛福部專戶捐款,或是參與民間慈善機構的捐款活動。
財政部指出,根據所得稅法相關規定,如果有是有關國防、勞軍或是對政府的捐贈,不受金額限制可全額列舉扣除,因此如果透過衛福部專戶捐款,就能全額列舉扣除。
但是如果是個人透過機關團體捐贈,得於綜合所得總額 20% 額度內扣除;如果是營利事業透過機關團體捐贈,得在不超過營利事業所得額 10% 限額內列為當年度費用。
財政部表示,為協助土國震災,衛福部已開放接受民眾愛心捐款,募得款項將統一交由外交部做為援助土耳其震災之用,協助災民度過難關,因此不論是個人或營利事業透過衛福部專戶捐款,屬於對政府之捐贈,得全額列報捐贈列舉扣除額或費用,不受金額限制。
財政部提醒,國人發揮愛心捐款或捐贈物資,協助土耳其災民度過難關,也能享有節稅權益,記得保留受贈單位所開立載明「土耳其震災」事由的收據,就能在 2023 年申報結算綜所稅時,列報捐贈列舉扣除額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