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款
公司代號:2102
公司名稱:泰豐
發言日期:2023/02/10
發言時間:17:00:10
發言人:呂新義
1.事實發生日:112/02/10
2.本公司因有重大訊息待公布,經證交所同意暫停交易日期:112/02/10
3.本公司已完整說明暫停交易事由之相關訊息或已無暫停交易之必要,
經證交所同意恢復交易日期:112/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