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豐:本公司經證交所同意,自112年02月13日起恢復交易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40款

公司代號:2102

公司名稱:泰豐

發言日期:2023/02/10

發言時間:17:00:10

發言人:呂新義

1.事實發生日:112/02/10

2.本公司因有重大訊息待公布,經證交所同意暫停交易日期:112/02/10

3.本公司已完整說明暫停交易事由之相關訊息或已無暫停交易之必要,

經證交所同意恢復交易日期:112/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