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業者若代理收付日均餘額超過新台幣 20 億元,必須向金管會申請「升級」電子支付業務許可。金管會今 (16) 日表示,2 月 9 日已發函給大型第三方支付業者調查代理收付款項餘額資料,並限 3 月 15 日前回覆。
目前第三方支付業者已由經濟部移交數位發展部管轄,第三方支付業者若代理收付日均餘額超過 20 億元,就必須改由金管會納管,因此須向金管會申請電支業務許可。
蝦皮支付原屬經濟部主管的第三方支付業者,不過因全年經營代理收付的日均交易量逾 20 億元,為符合法規,須向金管會申請電子支付執照獲准;但蝦皮支付遲遲無法達到升格為電子支付所須要的資本額門檻,因此 2021 年遭金管會廢止電支執照營業許可,其金流服務則從「蝦皮支付」,變更為旗下另一家第三方支付公司「樂購蝦皮」。
連帶衍生出金管會出手調查大型第三方支付業者的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日均餘額是否超過 20 億元門檻,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金管會已於今年 2 月 9 日函請市場上具一定規模的第三方支付業者提供 2022 年度保管代理收付款項總餘額等相關資料,並特別要求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日均餘額達 10 億元以上者必須提供會計師確信報告,且限期 3 月 15 日須回函,依電支條例規定,若第三方支付業者拒絕提供資料,將可處 20 萬元至 100 萬元不等罰鍰。
至於蝦皮支付目前金流服務雖改由樂購蝦皮負責,但外傳蝦皮已經規劃洽兼營電支的銀行承接,對此,林志吉表示,根據金管會了解,蝦皮針對金流服務確實已與銀行簽署合作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