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公司代號:1515
公司名稱:力山
發言日期:2023/02/23
發言時間:16:47:30
發言人:莊政勳
1.事實發生日:112/02/23
2.公司名稱:力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配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於112年02月2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不分派董事及員工酬勞。
(2)以上決議數與111年度認列之費用金額無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