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利徠: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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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款

公司代號:1813

公司名稱:寶利徠

發言日期:2023/02/23

發言時間:16:26:09

發言人:李瑞賢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2/2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5/29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喜來登酒店(桃園市大園區大觀路777號)二樓大園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111年度營業報告。

(2)民國111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民國111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及資本公積發放現金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民國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民國111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訂「董事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改選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3/3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5/2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受理股東提案或提名事宜如下:

(1)股東資格: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第192條之1之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

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或董事之提名。

(2)受理期間:自民國112年3月3日起至民國112年3月13日止,凡有意提案或提名

之股東請於112年3月13日下午4時前親洽或郵寄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書面向

本公司提出申請,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件寄達日期為憑,

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或提名函件』字樣,並以掛號函件寄送至

本公司股務室)。

(3)受理處所:寶利徠光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桃園市大園區南港里11鄰

長發路406號,電話:03-385-3934分機:337)。

2.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相關事項如下:

(1)行使期間:自民國112年4月29日至112年5月26日止。

(2)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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