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公司代號:6438
公司名稱:迅得
發言日期:2023/02/24
發言時間:16:11:54
發言人:黃發保
1.事實發生日:112/02/24
2.公司名稱:迅得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1年度提列董事酬勞新台幣11,700,000元及員工酬勞新台幣
33,500,000元,均以現金發放。
(2)以上決議數與111年度認列費用估列金額無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