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基醫:代重要子公司怡安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解除現任董事及其代表人從事競業行為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1款

公司代號:4116

公司名稱:明基醫

發言日期:2023/02/24

發言時間:16:21:27

發言人:吳淑晴

1.股東會決議日:112/02/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法人董事:明基三豐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管新寶

(2)法人董事:明基三豐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楊宏培

(3)法人董事:明基三豐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楊晴博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並擔任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法當事人應予利益迴避不參與討論及表決,經其餘董事充分討論後通過議案。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