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
公司代號:4974
公司名稱:亞泰
發言日期:2023/02/24
發言時間:17:44:25
發言人:吳淑品
1.事實發生日:112/02/24
2.公司名稱:亞泰影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112年2月24日董事會決議擬按本公司章程規定分派111年度員工酬勞新台幣
71,000,000元及董事酬勞新台幣22,000,000元,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2)以上決議數與111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