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誠: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會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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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款

公司代號:6129

公司名稱:普誠

發言日期:2023/03/01

發言時間:16:29:42

發言人:胡玉珍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0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16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三段219-2號2樓(仲信商務會館)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報告本公司111年度營運狀況。

(2)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111年度決算表冊查核報告書。

(3)報告本公司111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

(4)報告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修訂情形。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2)承認本公司111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選任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18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1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

民國112年4月10日起至民國112年4月19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

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2年4月19日下午5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

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送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

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提案處所:普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33-1號2樓;

電話:02-29162151。

(二)本次股東會全面改選董事八席(含獨立董事四席),本公司將於112年4月10日

至112年4月19日受理持有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選舉事項

之董事提名名單,受理處所:同上。

(三)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電子行使期間為民國112年

5月17日至112年6月13日止,股東得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e票通」,依相關說明投票。

(四)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另行郵寄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

請逕向「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3892999)。

(五)擬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本公司股票未滿1,000股

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將以公告方式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