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公司代號:8374
公司名稱:羅昇
發言日期:2023/03/01
發言時間:18:56:40
發言人:李長堅
1.事實發生日:112/03/01
2.公司名稱:羅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董事會於110/5/21決議出售位於新北市三重區光復路阿姆斯壯大樓之土地及
建物,地址為新北市三重區光復路一段83巷5號4樓、2號4樓、4號4樓、6號4樓及4號5樓
,共五間。
(2)4號5樓及5號4樓已於111/1/25及111/6/15出售。
(3)為提高資產利用率,2號4樓、4號4樓、6號4樓將於112/3/1先行出租。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