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鉅: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2023年股東常會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7款

公司代號:8942

公司名稱:森鉅

發言日期:2023/03/03

發言時間:14:57:46

發言人:陳啟煌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0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5/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市歸仁區信義南路78號(歸仁文化中心二樓多功能劇場場地)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 111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二) 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三) 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報告。

(四) 111年度盈餘分派情形。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 承認本公司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謹提請 承認。

(二) 承認111年度盈餘分配案,謹提請 承認。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 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提請 討論。

(二) 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份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提請 討論。

(三) 擬訂定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範」,提請 討論。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3/26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5/24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

本公司將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

(二)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三十八日前

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南市歸仁區中山路一段411號7樓)。

(三)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112年股東常會議案,惟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

且提案內容不得超過三百字,否則該提案不予列入,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

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112年03月29日起至112年4月7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

會之提案,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12年4月7日下午三時前送達(郵寄者以寄達

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正面加註『森鉅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常會提案函件

』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提案手續。受理提案處所

:森鉅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收(台南市歸仁區中山路一段411號)

﹝電話:06-2397257﹞。

(四)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開會前三十日分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

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兆豐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

洽詢補發,洽詢電話(02)2327-8988。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已依本法

發行股票之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壹仟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

得以公告方式為之(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se.com.tw/),不另

行寄發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

(五)另依公司法第一八三條規定,對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其股東常

會之議事錄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本次股東常會之議事錄,對於本公司持股一千

股以下之股東不另寄發,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

(六)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