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福-KY:代子公司台灣泰福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資金貸與達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公告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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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款

公司代號:6541

公司名稱:泰福-KY

發言日期:2023/03/03

發言時間:19:14:11

發言人:閻雲

1.事實發生日:112/03/03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Tanvex BioPharma USA, Inc.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為其最終母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51,836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37,79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7,79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資金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2,235,76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8,590

5.計息方式:

年利率 2.90%

6.還款之:

(1)條件:

借款期限以不超過一年,得提前償還

(2)日期:

於首次動撥日起一年內全數清償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37,79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9.90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美金匯率:30.62 (台灣銀行平均匯率)

(2)以不超過本次董事會決議資金貸與金額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