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鼎: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7款

公司代號:9933

公司名稱:中鼎

發言日期:2023/03/07

發言時間:17:58:20

發言人:陳裕仁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0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5/31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北路七段127號(沃田旅店國際會議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1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查核11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111年度董事及員工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本公司111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5.本公司截至111年12月31日止對外背書保證辦理情形報告。

6.本公司國內公司債發行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1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提請承認案。

2.本公司111年度盈餘分配提請承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提請公決案。

2.本公司擬解除第十六屆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本公司選任第十六屆董事12人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02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5/3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1條及192-1條規定,自112年3月10日至112年3月20日止

受理股東以書面方式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暨董事候選人名單,

受理地點: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處,

地址:111046台北市中山北路六段89號17樓。

(2)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12年4月29日至

112年5月28日止。

(3)若因新型冠狀病毒防疫作業影響或主管機關修訂相關防疫措施

而需變更股東常會開會地點,

若取得主管機關同意「董事會可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原則下,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