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款
公司代號:4754
公司名稱:國碳科
發言日期:2023/03/08
發言時間:15:39:40
發言人:陳佳暉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08
2.增資資金來源:111年度盈餘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27,530,190元及2,753,019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按面額折發現金(至元為止);
股東亦可自行在增資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
,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恰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俟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另訂配股
基準日分配。
(2)嗣後如因其他因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有變動時,授權董事會按配股基準日實
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股東配股率。
(3)增資案所訂各項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核示必須更改時,授權董事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