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
公司代號:8085
公司名稱:福華
發言日期:2023/03/08
發言時間:18:36:52
發言人:楊政杰
1.事實發生日:112/03/08
2.公司名稱:福華電子(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辦理。
6.因應措施:遵行函文規定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董事會於112年3月8日決議通過111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如下:
(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2,942,190元。
(2)董事酬勞金額:新台幣588,438元。
(3)上述金額均以現金發放。
(4)以上決議數與111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