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公司代號:1307
公司名稱:三芳
發言日期:2023/03/09
發言時間:15:28:46
發言人:林信宏
1.事實發生日:112/03/09
2.公司名稱:三芳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第十七屆第十二次董事會重大決議事項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一、
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二、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三、111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案,配發現金股利每股0.8元。
四、訂定112年股東會召開日期、地點、召開方式及會議議程案。
五、修訂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案。
六、111年度公開發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