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公司代號:4155
公司名稱:訊映
發言日期:2023/03/09
發言時間:16:58:45
發言人:侯奇政
1.事實發生日:112/03/09
2.公司名稱: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督管理委員會105年0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
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112年3月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分派111年度董事酬勞新台幣2,971,980元,以現金
方式發放,決議數與111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