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公司代號:2201
公司名稱:裕隆
發言日期:2023/03/09
發言時間:18:31:19
發言人:羅文邑
1.事實發生日:112/03/09
2.公司名稱:裕隆汽車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
105年2月17日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告、本公司章程第二十七條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於112年3月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不分配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