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發放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1款

公司代號:2371

公司名稱:大同

發言日期:2023/03/09

發言時間:19:33:56

發言人:林宏信

1.事實發生日:112/03/09

2.公司名稱: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0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函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1年度員工酬勞依公司章程提撥不低於1%,

金額為95,246,314元,以現金分派。董事酬勞則不予提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