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款
公司代號:2371
公司名稱:大同
發言日期:2023/03/09
發言時間:19:42:25
發言人:林宏信
1.事實發生日:112/03/09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大同日本(股)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2,803,083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96,093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3,915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30,008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96,093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銀行融資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7,00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1,698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92,182,194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0,546,048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59.65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74.7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此為本公司對大同日本(股)公司銀行借款續提供之保證,
故本公司對其保證並未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