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公司代號:4137
公司名稱:麗豐-KY
發言日期:2023/03/09
發言時間:20:50:44
發言人:胡安榕
1.事實發生日:112/03/09
2.公司名稱:麗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訂定庫藏股轉讓予員工之認股基準日
6.因應措施:
(1)依「麗豐股份有限公司111年第一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規定辦理。
(2)本次員工認股基準日訂為112年3月10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