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成: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海外或國內公司債(普通公司債、轉換公司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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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款

公司代號:6239

公司名稱:力成

發言日期:2023/03/10

發言時間:15:55:40

發言人:曾炫章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10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力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待定

4.發行總額:

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普通股不超過7仟5佰9拾萬股或公司債新台幣50億元(或

外幣換算等值)額度內,視市場環境及公司資金狀況,選擇適當時機與籌資工具,並

依相關法令及以下籌資方式之辦理原則,擇一或以搭配之方式辦理。若發行海外或

國內公司債時,得轉換之普通股股數應於前述 7仟5佰9拾萬股範圍內依私募或發行

當時之轉換價格計算之。

5.每張面額:美金10,000元或其整倍數、或新台幣100,000元或其整倍數。

6.發行價格:發行價格應不低於理論價格之八成五,而理論價格以整體涵蓋並同時考量發

行條件中所包含之各項權利而擇定之計價模型定之。

7.發行期間:自發行日起算不超過7年。

8.發行利率: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

本次或各分次(最多不超過3次)籌措之資金預計用於為投資先進封裝及測試產品之

生產設備及高階技術之研究發展、充實營運資金、或尋求與國內外廠商進行半導

體封裝測試技術合作或策略聯盟機會、健全財務結構及/或支應其他因應公司長期

發展之資金需求等一項或多項用途。

11.承銷方式:待定

12.公司債受託人:不適用。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待定

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不適用。

16.簽證機構: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

授權董事會依公司實際需求、市場狀況及相關法令訂定、調整並全權處理之。

18.賣回條件: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19.買回條件: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