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款
公司代號:1717
公司名稱:長興
發言日期:2023/03/10
發言時間:16:38:05
發言人:劉秉誠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12/3/10至民國112/3/10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本公司重要子公司長興(中國)投資有限公司於大陸地區增資其100%持股之子公司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總金額RMB 150,000,000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長興材料工業(銅陵)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RMB 200,000,000 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RMB 150,000,000元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合成樹脂相關產品之製造、銷售與技術服務。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無保留意見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權益總額:
RMB 195,876,691.51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RMB -4,315,295.81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RMB 200,000,000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100%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不適用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主管機關核准後依進度執行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
18.經紀人:
不適用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長期股權投資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 112 年 3 月 10 日
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 112年 3 月 9 日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USD 886,344,112 (NTD 27,642,015仟)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234.60%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57.80%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111.64%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USD 509,782,576 (NTD 15,804,626仟)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134.13%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33.05%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63.83%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9年NTD2,245,076仟
110年NTD2,410,670仟
111年NTD1,603,511仟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109年NTD1,027,680仟
110年NTD1,356,487仟
111年NTD 3,242仟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35.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36.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37.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38.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