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公司代號:1733
公司名稱:五鼎
發言日期:2023/03/10
發言時間:16:44:06
發言人:吳純慧
1.事實發生日:112/03/10
2.公司名稱:五鼎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字第1050001900號令
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分派111年度員工酬勞新台幣15,191,225元及董事酬勞
新台幣2,170,174元,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2)以上決議數與111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