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款
公司代號:3323
公司名稱:加百裕
發言日期:2023/03/10
發言時間:17:19:35
發言人:林建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10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新台幣80,000,000元,普通股8,000,0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依相關法令規定訂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
計1,200,000股由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
計8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本次發行普通股總額之75%,計6,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
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5
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
股認購,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
員工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併湊之部分,擬授權董
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時程、發行價格、資金來源、計畫項目
、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發行
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
或因客觀環境改變或其他事實需要而須調整修正時,
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員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有
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擬請董
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