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凱-KY: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普通股增資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1款

公司代號:5227

公司名稱:立凱-KY

發言日期:2023/03/10

發言時間:17:36:47

發言人:朱瑞陽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10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募集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函規定之特定人

為限

4.私募股數或張數:以不超過4,000萬股為限

5.得私募額度:私募總股數以不超過4,000萬股為限,每股面額10元,擬授權董事會,

於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10次募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發行價格訂定之依據: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價格,每股價格不低於參考

價格之八成,將於定價日決定。參考價格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A.以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

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

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發行價格訂定之合理性:實際發行價格擬授權董事會依法令規定及以不低於股東

常會決議成數範圍內,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市場狀況及公司未來展望決定之。前述

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符合主管機關之法令規定,並同時考量私募普通股之轉讓時點、

對象及數量均有嚴格限制,且三年內不得洽辦上櫃掛牌、流動性較差因素,故本次私募

價格成數之訂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或轉投資或其他因應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籌集資金之時效性、便利性及發行成本等,故擬以私募

方式辦理現金增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尚未訂定

11.參考價格:尚未訂定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尚未訂定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並於交付

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其餘受限不得轉讓,並於交付

日滿三年後,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得依相關法令向主管機關申請本次私募普通股

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私募案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定價成數外,包括發行價格、

股數、發行條件、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未來

如經主管機關或因客觀環境因素變更而有所修正時,擬請授權董事會依相關規定全權處

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