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公司代號:8411
公司名稱:福貞-KY
發言日期:2023/03/10
發言時間:18:44:08
發言人:李毓嵐
1.事實發生日:112/03/10
2.公司名稱:福貞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
第1050001900號函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11年度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如下:
(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0元。
(2)董事酬勞金額:新台幣1,080,000元,以現金方式發放。
(3)與111年度認列費用估列金額無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