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洋 (4105-TW) 今 (10) 日表示,前董事長林榮錦針對困難學名藥無償轉給 Inopha AG 公司的背信及違反證交法案件,提出的民事損害賠償,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原告之訴駁回。
東洋強調,對於判決深感欣慰並表示仍會秉持誠信正直的經營理念,專心發展本業、布局國際,為維護 4 萬多名股東權益努力。
東洋表示,前董事長林榮錦涉嫌將公司困難學名藥無償轉給 Inopha AG 公司的背信及違反證交法案件,雖然在高等法院更審中,不過林榮錦再指控並對公司及相關人等提出民事損害賠償,而臺北地方法院一審於 10 日判決原告之訴駁回。
東洋指出,林榮錦任職台灣東洋董事長期間涉嫌掏空公司資產,檢察官起訴林榮錦犯罪所得超過 30 億元,一審法院依「非常規交易罪」及「特殊背信罪」判處 10 年有期徒刑,未料二審法院對證據見解迥異,改判無罪,台灣東洋聲請檢察官上訴三審,最高法院於 2021 年 12 月認為二審仍有諸多疑點未釐清、撤銷無罪判決、發回高等法院更審中。
不過林榮錦在案件更審期間,另指控台灣東洋及其相關人,對同案涉嫌違反證交法、尚在通緝中的 Denis 以不正方法取得證據,以此提告民事求償。一審法院認為,台灣東洋並無林榮錦所指控之不當行為,更未以任何方式侵害林榮錦法律權益,因而判決駁回原告之訴。對此,台灣東洋深表欣慰,感謝法院再還清白。
東洋表示,公司長期投入多項困難學名藥的發展,前董事長林榮錦於 2008 年及 2009 年間,在未呈報董事會下,逕自將相關具發展潛力的藥品與由前台灣東洋員工 Denis 私自設立的海外信箱公司 Inopha AG 簽訂權利義務不對等的授權合約,涉嫌掏空公司 30 億,整體損失更高達近 60 億。台灣東洋基於對是非公道的期待及對 4 萬名股東權益的承諾,盼藉訴訟釐清事實,建立投資人對生技產業的信心。
台灣東洋表示,公司轉型邁向國際化的經營目標相當明確,近年也導入接軌國際的營運模式,自製產品與引進新興藥品都有穩定的成長表現,未來仍會專注於健康醫療本業,與全球合作夥伴一起開拓國際市場、開創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