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速: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1年度辦理私募普通股定價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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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款

公司代號:3508

公司名稱:位速

發言日期:2023/03/22

發言時間:16:18:48

發言人:廖世文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2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證券交易法第43之6條相關規定之特定人。

應募人姓名 與公司之關係

治豐企業有限公司 無

4.私募股數或張數:2,170,000股

5.得私募額度:不超過 17,835 仟股之普通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私募普通股之發行價格以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本公司普通股收盤

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三

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

後之股價,二者計算價格較高者定為參考價格,擬於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

(2)依上述定價原則,以民國112年3月22日為定價日,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之普通

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分別為36.6元、36.35元及36.36元,擇前1個營業日之收盤均

價36.6元為基準;另以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為38.28元

為基準,取二基準價格較高者訂定參考價格為38.28元。本次實際私募價格為40元。

(3)本次私募實際發行價格之訂定係遵循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及依據股東常會所決議訂

價成數範圍,且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其訂定方式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擴大營運規模及引進策略性投資人。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計畫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以提高未來競爭力,如透過公

開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方式籌資,恐不易達成達成前述目的,爰擬透過私募方式向特定人

籌募資金,以提高本次資金募集之時效性及機動性。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2/03/22

11.參考價格:38.28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4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

通股相同;惟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本公司私募股票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

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外,均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私募股票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

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掛牌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繳款期限為112年3月22日至112年3月31日止。

(2)私募基準日為:112年3月31日

(3)本次發行私募普通股之其他未盡事宜或嗣後如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意見及基於客觀

環境改變而有修正之必要,董事會同意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