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款
公司代號:3693
公司名稱:營邦
發言日期:2023/03/23
發言時間:16:45:40
發言人:錢靜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2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大園區橫峰里26鄰領航北路4段152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報告
(2)本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
(3)本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3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2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
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本公司訂於112年4月22日至112年5月2日,每日上午9時至下
午5時【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
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上述
期間若有股東提案,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討論,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
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二、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者。
上開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仍得列入議
案。
三、受理股東提案處所:營邦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桃園市蘆竹
區大興路20巷19弄9號 電話:03-3138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