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天: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繼續辦理民國111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有價證券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6款

公司代號:3617

公司名稱:碩天

發言日期:2023/03/23

發言時間:18:30:35

發言人:張天瑋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2/03/23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11/06/15

3.追補發行之日期:不適用。

4.變動原因:

(1)本公司於民國111年6月15日股東常會通過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或公司營運需求,

以私募方式引進策略性投資人,採擇一或搭配方式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或發行

國內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若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其總發行股數不超過15,000

仟股;若發行國內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其發行總額上限暫訂為新台幣15億元。

(2)依「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6 規定,私募有價證券得於該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

內,分次辦理。本案將於民國112年6月14日屆滿一年,考量辦理期限即將屆滿以及經濟

現況,擬提請董事會通過於屆期即不繼續辦理前述私募案,並提民國112年股東常會報告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